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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产品仁怀酱香酒

监管平台(图1)


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仁怀酱香酒”,是仁怀市酒文化研究会注册、管理的集体证明商标,是仁怀市引领产区发展的标杆品牌。2015年,经评估认定,该商标品牌价值721.9亿元。

根据国家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定,“仁怀酱香酒”商标仅允许仁怀酱香酒产区核心区内的会员企业申请使用,并以优质小麦、仁怀优质糯高粱为原料,取赤水河之水,严格遵循大曲酱香工艺酿造。

针对“仁怀酱香酒”商标的管理,仁怀市酒文化研究会聘请季克良等28位专家,组建了仁怀酱香酒专家组,提供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并进行品质把关。同时,还发布了两个团体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仁怀酱香酒》(T/RMJH 1-2020)、《仁怀酱香酒生产技术规范》(T/RMJH 2-2020),发布了仁怀酱香酒使用管理规则。

截至2020年底,“仁怀酱香酒”商标累计许可使用企业25家,涉及28款产品。其中,最大的被许可企业是贵州省仁怀市酱香酒酒业公司,该企业“仁怀酱香酒”商标系列产品2020年纳税1亿多元。

为进一步做好“仁怀酱香酒商标”管理,提升品牌价值,2021年5月,仁怀市酒文化研究会对授权使用行为进行了规范。同时,围绕仁怀酱香酒产区传统工艺、文化等,启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仁怀酱香酒酿造技艺记录工程。


举报须知


为保护 “仁怀酱香酒”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知识产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投诉举报流程,现就通过 “仁怀酱香酒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网上监管平台进行投诉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1. 未经许可,擅自在产品和包装上使用 “仁怀酱香酒” 地理标志商标标识和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行为。

2. 使用与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专用标志相近、易产生误解的名称或标识,以及可能误导消费者的文字或图案标志等行为。

3. 已获得许可使用,但存在不规范使用 “仁怀酱香酒” 地理标志商标标识和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行为。

4. 其他各类侵犯仁怀酱香酒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行为。

二、不予受理范围

非上述侵犯 “仁怀酱香酒”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相关事项,平台不予受理。

三、投诉材料要求

1. 个人信息:如实填写姓名、有效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确保工作人员能及时与您取得联系。

2. 问题详情:明确填写举报问题类型(对应受理范围中的具体类别)、举报企业名称(全称)、产品购买渠道、购买地点(精确到省 / 市 / 区 / 街道) 。

3. 投诉内容:详细描述投诉事件,包含时间、地点、事件经过及基本诉求,描述需事实清楚、实事求是。

4. 证据材料:支持上传 jpg、jpeg、png、pdf、mp3、mp4 格式文件,单个文件最大 5MB,文件数量最多 4 个。建议提供清晰的产品照片、交易凭证、包装标识等相关证据。

四、投诉流程

1. 提交投诉:通过平台填写举报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

2. 内容初审:平台在收到投诉后 2 个工作日内,对举报信息完整性进行审定。若信息不完整,将退回要求举报人补全资料;符合条件的案件转交领导小组办公室。

3. 联合核实: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投诉信息后,转交市场监管部门,核查商品来源、商标使用合法性,必要时送检验机构鉴定产品是否符合仁怀酱香酒生产工艺标准,核实工作将在 3 - 5 个工作日内完成。

4. 处理反馈:确认侵权的,将出具律师函责令下架,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或向人民法院起诉;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报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侵权者的刑事责任。处理结果将通过平台或短信通知投诉人,典型案例将进行公示。

五、注意事项

1. 投诉人应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真实有效,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否则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可凭投诉编号在平台查询投诉处理进度,了解案件进展。

3. 平台严格按照《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对投诉信息等敏感数据实施加密存储与传输,保护投诉人隐私及信息安全。

感谢您对 “仁怀酱香酒”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保护工作的支持与配合!如有疑问,可通过平台相关渠道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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