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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德庄契约文书 :看见仁怀传统“契约精神”

来源: 酱香仁怀  发布时间: 2022-10-14 作者: 敖相梅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很早就出现了通过缔结契约文书形成的各种民间社会关系,民间还流传有“官有政法,民从私约、民有私约,约行二主”的说法。这些契约文书历经了时间的洗礼,至今保存下来的数量仍很惊人。目前各地的机构,甚至包括一些私人收藏爱好者手中,都藏有契约文书原件,有些存量还比较多。

仁怀市茅台镇茅台德庄三合院,就存有这样一批契约文书,这些契约文书记录了茅台镇陈氏一族的人文社会活动,也就是这样一批家族契约文书,可以带我们更生动、更具体的了解明清至民国时期茅台镇的人文社会。

茅台德庄契约文书 :看见仁怀传统“契约精神”

茅台德庄契约文书种类以白契居多,共45份,红契(官契)3份,共计48份。红契主要是与官府相关的土地买卖;白契种类则是民间社会关系见证,有银两借据、调解纠纷、土地买卖等内容。其记载了从清代乾隆、嘉庆、道光、同治、光绪、民国,至中华人民共和国,跨越了三个朝代近两百年的时间。

通过对《茅台德庄》一书中的契约文书梳理研究,我们发现契约大致有以下内容:

银两借据  

茅台德庄关于银两借据的契约文书不多,共3份。以其中一张为例,立出押借铜钱人:王凤堂、王凤安,情因无钱使用,今请凭中上门押借到陈国钧名下铜钱拾叁仟文整。即日入手亲交,本人清领明白,并无少欠分文。自愿甘心将巴豆树水田一幅所押,其钱利每千每月恁贰拾伍对,年加三行利,对欺本利楚恁意陈姓起缴,万性当价耕押,扶£王姓不得。别言秨说,恐口无凭,借约一纸与陈姓,是实收存为据。

民国三年甲寅岁十月二日立押借铜钱人:王凤堂、王凤安。

借字为据

凭中过钱:罗二顺、陈国云、王均如、万吉三笔

仝在

由此可以看出,当时借据的内容大致有:押借文约人、原因、银两数、利息、 抵押物、日期、押借人和凭中人的亲笔签名等。如今的借据亦是古时银两借据的缩影,大同小异。

调解纠纷

茅台德庄中关于此类文书共有12份。这些契约文书里面记载的纠纷,大多因殴伤或服毒等情况毙命,或担保、赎取纠纷、土地纠纷等契约文书。如文中记载的“服烟毒来字坐骗至夜毙命”,“长子陈春林自行不法,窃得刘老幺家之包谷数个。刘老幺即与子肆闹抓扯,意欲凭团部论,迄至晚来,子母将子责,逼子复与刘老幺争殴,延至次日以致忿激毙命。”等。

茅台德庄契约文书 :看见仁怀传统“契约精神”

纠纷由村民自愿报案件与团绅,团绅从中说和了息,也有亲族或亲友从中说和。文书中说明情因、解决办法等。

明清时期,邻里之间有矛盾都会寻求当地的团绅,或第三人,即“中人”从中调解,有时亲族也参与调解中。团绅(乡绅),是指地方上有势力、有名望、有文化的,在乡村社会有影响的人物,一般是地主或退职官员。他们近似于官而异于官,近似于民又在民之上,在其社会的组织运作中有重要的作用。

如今社会中“中人”的存在比比皆是,在乡村中,或村里的长辈、或威望人士,在遇到村里有矛盾时出面调解;在社区中,有社区调解员,负责调解社区人员纠纷;在社会中,有专门调解生活矛盾的电视节目、社会组织等。无论是之前的中人、团绅,还是现在的调解员、电视节目,都通过引入第三方来解决矛盾纠纷。这是因为受传统文化人道主义的影响,人们更愿意通过礼义廉耻制约和平衡社会关系,并处理各种纠纷。这种充满中国传统智慧的社会治理方式,正是如今以调解方式解决诉讼纠纷的基因所在。

土地买卖契约

土地买卖契约有白契和红契之分,本书中主要是以白契为主,红契较少。每份契约上都是用毛笔工整的记录了当时交易的缘由、时间、交易内容、地界划分、证人等内容。

茅台德庄契约文书 :看见仁怀传统“契约精神”

白契与红契虽本质都是关于土地买卖的契约,但主要的区别就是在于白契是民间契约,红契是与官府的契约。同时,在内容上也有所区别,红契在契尾的天头大书“契尾”两字,契尾两字中间有“字号”二字。据了解,版框右半部(前幅)刷印户部与督抚推行骑缝契尾的法令,接着则填写业户姓名,交易的田房数目,价银与税银,然后是字号与年月日,年月日处正押布政使司全印。中间有业户、价银、税银字样,布政使司印。正文内容有:贵州等处承宣布政使司韦,上曰议奏事奉,抚部院宪牌准,户部咨开,原因。奉旨依议。钦此。钦遵。咨院行司。奉此。合印契尾颁发,或须至契尾者。据了解,合印契尾颁发,官府需令业户看明,当面骑字截开,前幅给业户收执,后幅同季册汇送布政司查核。而须至契尾者,业户呈契投税,官府遵定例,照格登填,令业户看明,当面骑字截开,前幅粘给业户收执,后幅汇同季册送司查核。转报院、部。

白契,即民间契约,开头说明立出卖田文约人,原因,见证人,交易土地面积、价格、及坐落位置、四至及其他约定。最后,立出卖契人表明无异议,并附一句:“今恐无凭,卖方立契给买方,永远为据”。右上方写明买契为据,右下方是凭中人:原业主、族内人、说和人、过付人、代笔人等人亲笔签名见证。在多方见证下,买卖双方秉承契约精神,遵守契约内容。

茅台德庄契约文书 :看见仁怀传统“契约精神”

契约文书中提到,“情因仙父刘子朋存昔得买朝陞之田业一股,地名杨柳湾,兹因年岁不礼,夫室请议,情愿请中,李儒珪侄刘国与等,作中说合,将父所买之业 卖与陈以观名下,子孙永远为业。本人日后无得异言,此系心甘情愿,并无套情等”。由此我们可知道,茅台杨柳湾之名在明清时期就已存在,甚至于更早之前。

关于杨柳湾,曾有“天降宝珠生灵泉”、“蝶引佳全酿美酒”等传说,所以本地才会有“酒出茅台镇、香起杨柳湾”的说法。从过去到现在,杨柳湾所承载的,不仅是茅台的光荣与自豪,还有茅台用一生的岁月去诠释的人文文化。

现代社会,契约精神仍旧延续,无论是银两借据、矛盾纠纷,还是土地买卖等。例如,三个月前,作者在家中偶然翻到一张十多年前的房屋买卖合同,合同内容大同小异,甲乙双方,房屋面积、价格、位置,其他事项等,最后“恐口无凭,立字为据”,甲乙双方、从中人签字按押。

茅台德庄契约文书 :看见仁怀传统“契约精神”

契约精神不断延续至今,对文化、经济和法律制度等方面具有重要影响。契约精神体现了中华美德的“诚信”,形式上的自愿协议和责权对等的精神也是延用至今的行为准则。契约精神,无论何时,都不会过时。

页页契约文书中,宛如亲临彼时的茅台镇,看到一份借据如何产生;一场纠纷如何解决;一份土地交易如何完成。从一人、多人,家族,到整个茅台,都鲜明的反映了茅台的人文社会活动。

一页文书,岁月流年;一地德庄,家族辉华;一处茅台,文史烟云。茅台德庄契约文书,微物之“小”,有历史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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