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老师,你的人缘实在太好了。看样子以后跟您约酒,得提前一个月。”
2025年9月18日,我的一位内蒙朋友苗老师跟我约那个周六日喝酒的时间,我跟她抱愧。她如此感慨。我才从长春喝大酒回来。
在今天这样的时代,像我这样一个熔断职业生涯多年,灵活不就业,靠太太和朋友周济以及自己的闲文生活的人,却四处游荡,酒局频密,读书写作照样高产,难免令人羡慕。就在长春时,几位酒业朋友先后跟我说:“朱老师,我们现在都羡慕你的状态。”
当然,我并非一次两次听到这样的说法,也并不只是酒业的朋友这样说。过去我服务的媒体业出版业的朋友,以及其他行业的朋友,几乎都是这样说。话并非只是恭维,更是发自内心的羡慕。
毕竟,野鹤虽无定食,天地间却可自由翱翔。尤其在喝酒自由上,我今天的日子更让许多喜欢喝酒以及酒业的朋友羡慕。
我18岁考上大学开始学着喝酒,从啤酒到米酒白酒红酒,到洋酒,逐渐迷上了和朋友喝酒,如今更以喝酒而名。2025年9月下旬,“天使望故乡”为《100个中国人的梦境》的作者之一的我定制的推广语就说:“江湖酒徒更有名”,看样子,我以后真是要应了“惟有饮者留其名”一说了。不过,我喜欢上酒的过程中,我并不知道,这辈子还会再看到个人不能自由喝酒的一天。毕竟,我也曾因喝酒被扣过“追求享乐、奢靡之风”的帽子。
我们为什么爱喝酒?为什么古今中外都曾颁布严厉禁酒令却无一例外失败,人类为什么不能摆脱酒?
爱酒就是爱生活。我曾经以此为题写过文章。这是一个酒徒的自辩。但伊恩·塔特索尔等合著的《饮酒思源:蒸馏烈酒的博物志》一书,借助科学研究的发现,告诉我们,宇宙间本来就存在多种酒精物质,酒精首先天造之物,而人类享受对感官的刺激,尤其喜欢能够上瘾的东西,也是一种禀赋,因此人对酒精的渴望从未消失,一直潜伏在我们的身体里。经过人类的改造,人类社会出现了可以饮用的酒精物质,酒,人类便迫不及待地将制酶的生理天赋用于品尝美酒了。加拿大汉学家森舸澜在《我们为什么爱喝酒》一书中,引用考古学家帕特里克·麦戈文半开玩笑的话来说,人类这个物种,可以称作为“酒人”。人类对酒精类物质的喜好,既是自然演化物种演化的选择,也是人类有种植业和有组织的社会分工后才出现的,并非是“人类为了不劳而获而摸索出的旁门左道”。要知道,在物质匮乏的远古时代,定居人类就拿出了稀缺而珍贵的粮食酿酒了。我们从各种级别的博物馆展示的早期人类遗存中的出土酒具也可窥一斑。
酒既有神性,也通人性人心。“天地既爱酒,爱酒不愧天”,这句诗人的酒话,得到了现代科学的加持。
对酒精物质的热爱,虽然被证实是人类的一种天赋,但人类要获得喝酒的自由,却同样受制于生产力水平、人类的认识。远古人类禁酒,无非是如禹疏仪狄故事所示,一怕浪费粮食,二怕酒后失德乱政。当然,我觉得后世禁酒,还有一点比较隐晦,那就是酒最初是通灵之物,量极少,敬天祭祖之后,也只是属于极少数特权人群分享的一种独特“禁脔”。
我个人曾经总结,突破特权而致权利扩展惠及更多人的,历史上通常循三种路径:一种是基于人性,欲望(好奇心)和分享(包括炫耀性分享)。这就像亚当夏娃偷食禁果,潘多拉打开魔盒一样,越禁越要尝试。二是阶层的跃升或跌落,或因战乱或因犯法,原来的王公贵族沦为贱民,但旧风尚尚在记忆中;或因军功或因获宠,贱民而得成新贵,自然拥有了新特权。第三种,生产力的发展,技术的进步,这是平权运动权利普适化真正的基础,当然也包括政治的清明和观念的开放。2025年9月,在吉林的高粱地里,拍摄汾酒第一车间时,我谈到了白酒业的发展,一是需求,市场需求推动白酒业发展;二是生产力科学技术的进步,管理水平的提高,带来白酒业产能和品质的提升;三当然跟社会政治的开放进步有关,它关乎企业和个体权利的稳定和保障。
人类尤其是普罗大众能够喝上酒、喝上好酒的过程其实也循类似逻辑。首先对酒精类物质的追求也是人类的一种天赋;技术进步,才能提高粮食产量,酿酒的规模才会扩大,需求不仅会推动酿酒规模发展,也不断提升着酿酒技术。酒多了,自然会以各种合法非法的方法流通,以至于最后王权通过对酒的征税,承认了酿酒卖酒饮酒的权利。比如,中国历史上的“榷酒酤”制度,在汉武帝时实行酒专卖制度,汉昭帝“盐铁会议”后酒类由专卖改为征税,两宋时实行包税制……后世虽然不时有道德家对酒进行各种攻讦管控,西方社会则还通过法律管制,但始终无法动摇酒在社会经济中的地位。它最后突破阶层限制,成为普罗大众之爱,既有政治的需要,也有社会的开放,更是生产力水平提升的结果。
2025年我读薛华松的小说《大酒师》,里边谈到了酒业在经济困难时期的努力,结合南开大学郭子健老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酒政研究,我们可以看到,政府积极推行酒类专卖制度以支持财政,是个传统。即使在粮食紧缺的年代,仍然鼓励酒企开展生产,鼓励百姓饮酒,1956年曾提出“村村都有酒卖”,1958年还提出“大力推销烟酒”……
我小时候我不喝酒,是因为年幼、听话和无知。其实我家除了大饥荒那几年,过去每年都酿酒,生产队时自己也酿酒自用,就像《白毛女》里,再穷,过年了杨白劳也得给喜儿扯根红头绳。过年时酿米酒,“莫笑农家腊酒浑”的米酒,“浊酒一杯家万里”的浊酒,就像过年时喜儿的红头绳;每年早春,也吊烧酒,杜酒,也即乡野烧酒,这就有点奢侈了。我母亲酒量很好,父亲也曾能喝点,祖父更是喜欢小酌。生活在这样的家庭的我,18岁前滴酒不沾。后来我跟父母兄弟讨论,大概一是我老实听话,父母一般不让年幼的我们喝,我胆小怕事就不敢喝,但我弟弟胆大,从小就学会了喝酒;二是没有科学知识,年纪小,怕喝酒刺激坏了脑子。
我后来在社会上讨生活,经历也算丰富,加上读书颇多,知道过去人们喝酒不自由,更多是因为短缺,以及传统时代的礼教禁锢,当然还有认知——认为酒容易导致人们酒后失德,失控,这也是礼教规训的结果。
如前所言,喝酒不只是人类的一种天赋(“酒人”,当然也有偏差),其实也是人类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技术进步的一种表征。今天在中国,喝酒也是一种法赋权利。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条明确规定,“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行使民事权利,不受干涉……民事主体有行使权利的自由,是否行使权利或如何行使权利,由权利主体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其他任何主体都不能擅自干涉。”
喝不喝酒,喝多少酒,其实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主体的自由选择权利。当然,如果是公职人员使用公款饮酒、在何种场合禁止饮酒,自有其他具体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以及职业道德要求另行规制,这种针对特定人群的补充规制,不能滥用,更不能侵害上位法赋予普通人民的权利。
自由选择喝不喝酒的权利,合法、合情、合理的酒局,其实是现代文明的一种具体成果。
作者:朱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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