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十一年(1746 年)赤水河航道经过全面整治后,赤水的盐运业很快发展起来,仁岸也因此在运量上居四大盐运口岸之首。《增修仁怀厅志•盐政》载:“仁岸边引(四川盐场对外销他省的食盐称其为‘边引’)一千五百六十张,每张五十包,每包一百七十斤”计 11050 市担,到民国初年升为24 万担,抗日战争时期达到102.5 万担。盐运的兴起,带动了一批以盐运服务为中心的行业,除造船、制盐篾、编纤藤和装卸盐工、盐船纤夫、船员等业外,还出现“盐草”“熬盐草”等一些不大为人所注意的行业,这些行业除直接服务于盐运外,还利用盐运产业的废弃物谋生。
乾隆年间对赤水河的整治,仍然有蜈蚣岩、大猿猴滩不能通航,盐船到此都得将盐全部卸下,由搬运工人搬入转运站,或装船继续往上运输,或由人力搬运至土城。特别是赤水城至猿猴场(今元厚镇)段,盐船到达大小丙滩、别滩、鸭岭三滩、葫芦垴滩、石梅寺滩时,必须要卸下320包盐,由纤夫从滩尾搬至滩头,然后将船拉过滩,重新装船。在枯水时期,盐船还需在褂扣子滩、孔雀子滩卸下部分盐包方可过滩。虽然自贡及其他盐场,为了便于销往黔省的食盐运输,将盐熬制成质地坚硬的巴盐,但终因运道远,转运次数多。因此,难免摩擦碰撞,产生盐屑(称为“盐灰”),如盐的质地坚硬,一般从赤水至猿猴每船产生“盐灰”约 120 余斤,质地较差者可达150余斤。虽然官盐、商盐均规定有一定耗损规定,允许“盐灰”作为正盐交秤,但遇到风雨侵蚀,上滩时浪头打入船仓,造成块盐表面溶化,仍难免交盐不足。为了尽可能减少途中损耗,盐运商采用在盐底部铺垫草来防止。同时也使搬滩摩擦碰撞产生的盐屑不至于掉在地上无法收回,保证到站交秤时耗损减小。这种作为铺垫用的草称为“盐草”。盐草一般为稻草,但稻草是当时盖房的主要材料,往往缺市,因而,又有人专门给盐船割茅草作盐草。因为盐草为一次性使用,盐船到达猿猴交秤返赤时,便将盐草弃之,在赤水重新装载时,又买新的盐草来垫盐。
由于盐草在运盐过程中会渗入盐分,且只能用一次,加上装盐的盐勘是竹子编成,在装盐过程中也渗入一定盐分,过滩时搬上卸下,用不了几次便无法修补重用,每轮航次均有一些坏的被弃掉。当时,正是“斗米斤盐”时期,用过的盐草与坏盐勘因含有盐分而为人所重视,猿猴场上的一些穷苦人从这些盐运产生的废弃物中看到为生之计,相约与各盐船主商议,要求盐船主把盐草与坏盐勘适当作价卖给他们,熬盐草取盐也就成为猿猴场上穷苦人的求生之计,虽然他们熬出的盐,质地不如巴盐好,但价格要比巴盐便宜,除去费用开支尚可勉强养家糊口。为了让这一生计无人争抢,他们自行组织起来,对外称为“金火帮”,垄断了赤猿段所有盐船的盐草与坏盐勘。根据档案记载,民国三十二年时,“金火帮”成员有赵达三、王铁民、江恒恩、赵万顺、罗银州、袁极三、郭成之、赵广惠、赵文彬、赵柱轩、杜启、蒋国华、蒋银周等。
图源 赤水河盐运博物馆
民国三十一年(1942 年)十二月,赤水县救济院院长石玉生在县政府行政会议上提出,要在土城镇建立救济分院,鉴于县经费紧张,无法保证土城救济分院正常开办与运行,希望县政府下令赤猿段盐船商业同业公会,将原来卖给猿猴场“金火帮”熬盐的盐草等物无偿交付土城救济分院,以发展与维持赤水的慈善事业。此提议得到县长何干群的同意,并形成决议记录在案。同时饬令救济院直接与盐船同业公会协商办理。救济院院长石玉生、副院长沈御军亲自到盐船同业公会与该会理事长商议,说明县政府的决议。当时,猿猴“金火帮”已得知政府行政会议决议,先后两次联名写信给盐船同业公会,陈述过去合作经过,并表示愿将原每船盐草价格由 9 元提高到100 元付给船主,希望不要将盐草等物交给土城救济分院,以维持生计。
盐船同业公会立即召集会员大会,专题讨论盐草交给谁的问题。与会会员认为,盐船同业公会所有同仁对县的救济事业一直予以支持,每年要捐资数千元;盐草一项收入虽然不多,尚可补助杂费开支,现百物上涨,每船买盐草需六百余元,现金火帮愿出每船一百元买进废弃盐草等物,尚可作一些补贴。因此,决定不将盐草交给土城救济分院。
12 月18 日,盐船同业公会会长张绍清致函救济院长石玉生,陈述会员会议的决定。石玉生见函后,又同副院长沈御军赶往紫云宫(赤猿段盐船商业同业公会会址,解放后为盐业公司所在地,现已撤毁),与盐船同业公会相关人员座谈磋商,希望盐船商业公会所有同仁继续支持赤水县的慈善事业,并表示理解盐船业的难处,愿放弃无偿接收盐草等物的决议,双方共同协商一个都能接受的价格。由于要求把盐草等物交给土城救济分院有县政府的明文规定,盐船同业公会也不便过分强抗,且救济院又同意出钱购买,因而便与县救济院达成交付盐草等物的协议:每船盐草与坏盐勘作价30 元;每个船主必须无条件将其交给土城救济分院熬盐;费用每半年结算一次,由县救济院统一交付盐船同业公会发放;凡特殊情况船主用棕簟来包盐,其卸载后,棕簟归船主所有,不列入应交的盐草等物。双方议定盐草交付土城救济院从民国三十三年元月一日起执行。
画为《盐草与金火帮》( 图源 赤水河盐运博物馆)
此后,赤猿段盐船商业同业公会专门函告猿猴“金火帮”,表明将盐草等物交土城救济分会熬盐,以作该分院经费是县政府的决议,其目的是支持地方慈善事业。同时饬令所有会员“今后所有运猿捆盐草,仍应议价交由土城救济分会收买熬盐。”为了安抚历来以熟盐草为业的“金火帮”,县救济院长石玉生利用到土城参加土城救济分院成立之际,会同土城救济分院负责人亲赴猿猴,召集“金火帮”所有成员开会,共同讨论今后的生计问题,最后达成协议,由土城救济分院筹给“金火帮”各熬盐草户三万三千元,其中二万元为补助,另一万三千元为请许可证费。至此,猿猴“金火帮”不复存在。
为管好盐草等物的接收,土城救济分院在猿猴设立“猿猴煎盐处监督委员会”,由赵北高任 主任委员,赤猿段盐船商业同业公会理事长、副理事长被聘为委员。此后至民国三十六年十月,赤水河经过导淮委员会的整治疏浚后,实现了赤水城至二郎滩直航。这段时间,偶然也出现过个别船户不交盐草之事,赤水县政府专门下文,要求盐船同业公会告诫会员交出盐草,以维护猿猴、土城两地慈善事业。其间盐船户还要求土城救济分院增加收购盐草等物价格,盐船同业公会也两次行文,要求政府提高价格,但都被县政府以维持地方慈善事业为由而否定。
由于赤水河盐运实行赤水至二郎滩直航,从赤水装载的盐改用小盐勘,加上盐商修改常规,交秤时不再收盐灰。因此,小勘编得较密,加上途中提驳、搬滩减少,也就不再需要盐草。同时,各船主为节省开支,损坏的盐勘随船带回,修补后再用,造成盐船到猿猴无盐草和坏盐勘交给土城救济分院熬盐。民国三十八年(1949 年)二月,赤水县政府下文要各船户按规定交盐草等物,当时的上河民船商业同业公会复函说明原由。从此,盐草退出仁岸盐运,以盐草熬盐也不复存在。
中国酱香酒文化网(Jiangnews.cn)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中国酱香酒文化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中国酱香酒文化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它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酱香酒文化网",违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酱香酒文化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致电,联系电话:0851-22222997